从基层书记员到全国模范法官
丁宇翔1978年生于山西忻州,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做起。在近20年的司法职业生涯中,他逐步成长为全国知名的金融审判专家,累计审结2500余件案件。
2024年,丁宇翔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这是中国法官的最高荣誉。同年,他还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向丁宇翔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国法院系统学习他的先进事迹。从基层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性号召,这条路径本身便说明了他的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得到了从上到下的广泛认可。他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历经多个审判岗位期间,便已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将审判实践与理论创新有机结合。
金融法院「1号案」:开创性裁判的标杆
2021年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丁宇翔调任该院,办理的第一个案件就是金融法院的「1号案」——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蓝石资产案」。该案涉及机构投资者提出的承销银行、审计机构、评级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虚假陈述」如何认定、法院能否独立审查判断、各机构分别承担多少责任等前沿法律问题。
丁宇翔以「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对案件进行深入审理,其判决书对金融虚假陈述的认定标准、各中介机构的责任划分等问题做出了开创性裁判,成为金融审判领域的标杆性案例。此后,他持续审理了大量证券虚假陈述、资管纠纷、金融衍生品等重大疑难案件,多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他撰写的裁判文书以说理透彻、逻辑严密、用语精当著称,被法学界和实务界广泛研究,成为法学教育和司法培训的重要参考材料。
「穿透式审判思维」与司法理念
丁宇翔对金融审判实践最深远的影响,在于他提出的司法理念。他主张「穿透式审判思维」,强调法官应当透过表象看本质,在复杂金融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同时,他提出「金融裁判的谦抑性」理念,主张司法在金融创新领域保持适度克制,在个案裁判中兼顾市场秩序维护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他的经典论述「法官的笔下有财产万千,有是非曲直,有人命关天」,深刻影响了中国司法裁判理念。这句话提醒每一位法官,裁判文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乃至命运。他还强调「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就是一篇最好的普法教材」,将司法裁判与法治教育有机统一。他提出法官应当跳出「办理」看「治理」,在个案裁判中关注金融市场的整体健康发展。这些理念形成了独特的金融审判方法论,为日益复杂的金融纠纷提供了可循的裁判路径。
明白人的裁判哲学
丁宇翔曾说「我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这句朴素的自述背后,是对司法本质的深刻理解。他明白法官的权力边界在哪里,明白司法应当介入到什么程度,更明白每一份裁判文书背后都牵动着真实的人生和真实的财产。
明人堂推崇的「明白人」精神,在丁宇翔身上体现为一种对职业本质的清醒认知——不因权力而膨胀,不因繁杂而懈怠,始终以专业和审慎对待每一个案件。在金融市场日趋复杂、新型纠纷不断涌现的今天,丁宇翔的穿透式审判思维和谦抑性理念,为金融审判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引。做一个明白的法官,比做一个聪明的法官,难得多,也重要得多。这,正是明人堂所要传递的法治信仰。